为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,规范食用植物酵素产品生产加工活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)、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(2022版)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)等有关规定,满足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,我局组织制定了食用植物酵素生产许可审查方案,仅在江西省内适用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食用植物酵素列入“其他食品”类别,由省局受理、审查、许可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江西省食用植物酵素生产许可审查方案(试行).pdf
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11月8日
TAGS:
酵素 食品安全 监管 监督 生产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,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,不做任何商业用途。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,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,仅供读者参考。
上一篇: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(2022年第18号)
下一篇: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11号(关于进口巴基斯坦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)